來做個小調查
大家分手後還會留下前任的禮物嗎?
為什麼留下或丟掉呢?
- 還留著,因為__
- 丟掉了,因為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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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做個小調查
大家分手後還會留下前任的禮物嗎?
為什麼留下或丟掉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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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著沒有意義~~~
就跟整理家中物品一樣,用斷捨離的方式。
大部份是還給對方,可能比較貴重的東西有價的東西,會還給對方,至於他要不要收是他的決定,至少,我不要了。
其他的小東西就看有沒有需要用到,沒有的話就可以丟了呀。
重點在物品的可實用性,不再需要付予物品已經逝去的情感。
我比較務實欸,只分是否有紀念意義或實用的
比如定情項鍊、情侶裝那當然就再見了
直接丟掉回收掉,還回去不是給對方晦氣嗎…
還得再整理打包一次(不開心)、約一次(不開心)、見一次(不開心)、交東西(不開心),沒一件開心事這麼虧我才不幹!
而且我也不想要對方還我這些啊,都分了幹嘛留
熱溶膠槍、密封罐、個人服飾就留著吧
地球才多大顆,沒丟沒人知,丟了還得重買,很浪費資源欸
沒有用的東西留著會佔空間
分手前就要挑實用的,分開了才不會心疼啊~哈哈哈,總之,有眼光的前任也很重要~哈哈哈
丟了吧 眼不見為淨